ZTHHJW2025-521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电缆及安全用具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HHJW2025-5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ZTHHJW2025-521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电缆及安全用具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力电缆及安全用具集中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电缆(呼和供电段、包头供电段、临和运营维修、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大阪综合维修段),安全用具(呼和供电段、包头供电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电力电缆(包件一、包件二)
①.报价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②.报价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报价人应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报价人应提供近三年与采购项目相关产品的供货业绩相适应的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发票。包件一:高低压铜缆铠装、低压阻燃铜缆、单芯铝缆铠装各一份。包件二:高、低压铝缆铠装、单芯高压铝缆各一份。
⑤.报价人须提供检验报告,报价产品须具有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制造特许证,报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⑥.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报价。
安全用具(包件二、包件三)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制造商。
②.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供应商须提供2022至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价人成立时间在2023年以后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报价。
⑤.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CMA或CNAS检验报告。
⑥.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与采购项目相关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发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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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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