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0-JZCG-G2025-0141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交通执法支队办公楼电梯采购 预算金额:2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6万元 采购需求: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楼1部电梯,采购内容包括原电梯拆除、新电梯安装及调试等。详细需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同时具备①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梯C级(含)资质以上(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有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新)资质;②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C级(含)以上资质(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有本次招标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新)资质。 2.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①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C级(含)以上资质(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有本次招标设备的安装修理(新)资质,②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梯C级(含)资质以上(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有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新)资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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