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区建成区防洪排涝整治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项目名称)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区建成区防洪排涝整治工程(一期)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二航局(厦门)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项目工程进度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沥青混凝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厦门市集美区;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集美区,项目共包含 5 个涝点子项,分别为①天水路高速桥下易涝点、②集美大道(沈海高速桥下)易涝点、③集美大道交杏林湾路易涝点、④集美大道(田集连接线下)易涝点、⑤杏东路交杏滨路易涝点。根据积涝情况及周边排水现状,本次新建 d500~d2400雨水管道、新建排水箱涵、新建排水边沟及横向截水沟、对现状排洪通道进行清淤疏通,以解决暴雨天气积涝问题。
项目承包范围
(1)新建雨水管道(d500~d2400);
(2)新建雨水箱涵;
(3)在道路低点新建排水边沟,在立交道路交叉口新建截水沟,高水高排;
(4)在排水管(涵)中断处新建特殊检查井,接通现状管(涵)系统;
(5)对涝点下游现状管道及箱涵进行清淤。
2.2招标内容
包件号:防洪排涝-LQT-01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备注 |
| 1 |
沥青混凝土 |
AC-25 |
吨 |
3043.20 |
|
| 2 |
沥青混凝土 |
AC-16 |
吨 |
1600.80 |
|
| 3 |
改性沥青混凝土 |
SMA-13 |
吨 |
2059.20 |
|
| 合计 |
吨 |
6703.2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需处于正常生产阶段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单位具备项目部施工需求的供应能力,且供应产品必须满足买方及相关方(业主、设计、监理、项目部)对沥青混凝土的具体要求。
(3)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需处于正常生产阶段,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代理商需提供合作厂家的相关资质文件,投标单位具备项目部施工需求的供应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及银行资信,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近年来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有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算器具和检验手段;能提供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产品。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年来同类型工程项目供应沥青混凝土的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类物资供应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应合同过程中,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投标人没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或其它方式骗取合同的不良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能力, 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准入资质:投标人须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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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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