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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中电建26.8MW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C-0307-25J1-YG0008

1、招标项目

受中国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大安市聚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浙江绿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中电建26.8MW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所需的26.8MW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资金来源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中电建26.8MW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

2.2 项目概况

2.2.1建设地点

中电建26.8MW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烧锅镇新丰村、新发村及新立屯附近。场区160m高度处年平均风速为7.19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374.28W/㎡,利用小时数为3297.59h。160m高度15m/s平均湍流强度为0.072,风电机组宜选用安全等级IEC C类及以上。

2.2.2工程概况

本项目拟安装4台单机容量6.7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6.8MW,新建一座66kV升压站,出线1回接入220kV新志变66kV侧(最终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总装机容量26.8 MW,4台单机容量6.7MW的陆上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叶轮直径220m及以上、风机设计轮毂高度160m(不得偏离),本包件需配置叶片含降噪装置及其内部机械和电气附件(包括外部人梯、电缆支架、钢丝绳式防跌落保护装置(包含防坠落自锁器)等金属结构件、防雷接地线、电缆固定夹块)、高强度螺栓、门、通风罩、连接材料、密封材料、塔筒及叶根智能螺栓监测系统、变桨轴承裂纹监测系统、塔筒箱式升降机(爬梯导向,具备通至风机顶部作业平台能力,若距离平台大于5米需提供免爬器)、内部线缆(含机舱及塔筒内动力一次线缆、二次控制及通信线缆等)、监控系统、专用工具(一套单叶片吊具)、备品备件、易耗品、其他设备、技术服务等,风机对外预留线缆(动力、控制、通信等)接口。投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保险、发货、场外道路改造、转运临时堆场、运输至现场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设备组装、指导安装、现场试验、调试、验收、设备建模、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档案归档、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和保养,负责风电机组指导调试和试运行工作。负责塔筒设计及技术服务、监造等。招标范围的详细内容及接口界定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塔筒:中电建26.8MW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工程所涉及包括塔架本体(含法兰)及其内部机械和电气附件以及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安全标识牌。塔架制作所需原材料和内件的采购、验收、复验。塔架成品的包装、运输、二次转运、保险、交货、技术文件的提供、技术服务、现场验收等,合同范围内已明确的出厂前的设备组装、现场指导安装、试运行、验收合格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及售后维保服务等,投标人应保证发生的一切费用已经全部计入报价中。提供五年的质保期服务。

当招标人对某些零部件有品牌要求时,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提供的短名单范围内选择零部件品牌,并整体负责。

2.4交货时间

要求首台塔筒及风机  2026 年  4  月  15  日前交货(招标人提前1个月向投标人发首批排产通知或调整交货期),  2026  年  8  月  15  日之前全部交货。具体发货数量及时间根据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5交货地点

中电建26.8MW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工程现场风机机位点交货。

2.6交货方式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投标人应对已有运输线路进行仔细查勘和招标方新修道路标准研究,并提供详细的路勘报告,对道路分界点前所有路障、空障、桥涵进行拆除或加固,必要时对重要桥梁进行检测,确保运输安全顺利。投标人应按照路况采用合适的运输方式和运输车辆(特种运输车辆),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可强制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叶片运输设备应满足项目运输要求,如牵引车动力不足时,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免费更换更高马力的牵引车。如因场内道路不满足设计要求造成的运输牵引由买方(或总承包方)负责,但牵引方案、设备绑扎加固、安全责任仍由投标人负责。场内道路开工后,按照招标人通知要求,前往项目现场踏勘并提出建议。场内道路全线贯通后,派遣运输车辆,模拟行驶。到达场内、外道路分界点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沿途障碍的清除及运输沿途的杆线改移及费用,平整及维护费,道路破损维护费辅助牵引费)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运输过程造成的油、泥污染、磨损、磕碰由投标人进行现场处理,如处理不当,返厂更换。设备到卸货点应由招标人现场确认,48小时内由总承包方调配设备卸货。场内、外道路分界点:道路分界点至每区域机位点均为场内,除此以外为场外,场外道路与运输由投标人负责,场内道路施工由招标人负责,场内道路运输由投标人负责。

分界点位置坐标表

序号

名称

位置

经度

纬度

备注

1

分界点1

村道与进场道路交接点

123°33'30.6099"

45°31'36.6982"

2.7付款方式

首付款10%,投料款30%,到货款30%,预验收款20%,上网电量年度考核款5%,质量保证金5%。付款方式为电汇或电建融信。付款要求详见合同条款。

2.8大部件质量保证期

投标人应承诺对风力发电机组大部件(叶片、轮毂、发电机、齿轮箱(如果有)、变桨轴承、偏航轴承、主轴、主轴承、变流器/变频器、机架、发电机轴承、激光雷达等)的质量保证期为5年,若大部件在5年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或更换,投标人应免费提供维修或更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风力发电机组的能力和业绩,对混合塔筒允许专业分包。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3、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不存在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且有直接可能对本项目合同执行产生不良影响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

投标人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不存在影响本项目合同执行的诉讼的声明函。

6、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7、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8、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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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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