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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妇幼保健院(差额)电子支气管镜系统、血气分析仪、呼吸机等医疗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801]GTZTB-[GK]20250011-1

项目名称:电子支气管镜系统、血气分析仪、呼吸机等医疗设备(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81,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电子支气管镜系统、血气分析仪、呼吸机等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781,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血气分析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 -
1-2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呼吸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80,000.00 -
1-3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多功能监护仪 4(台) 详见采购文件 88,000.00 -
1-4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生命体征监护仪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34,000.00 -
1-5 其他医疗设备 注射泵 4(台) 详见采购文件 36,000.00 -
1-6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除颤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45,000.00 -
1-7 医用内窥镜 电子支气管镜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048,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送达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电子支气管镜系统、血气分析仪、呼吸机等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如为所报产品的制造商,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及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 证》;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 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 产品的《备案信息表》;所报产 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及 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 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所报产品不需要按照医疗器 械管理,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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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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