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利津水厂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 一、项目概况 | |
| 本项目采购人为东营市鲁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资金。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利津水厂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采购 |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采购内容:东营市鲁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利津水厂采购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设计装置处理规模为30m³/d。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计划投资约25万元(含税)。 质保期:装置组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产品自进场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滨南分公司利津水厂。 | |
| 5、预算金额:250000.00元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 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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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