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巡防一体机器人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CTC1025544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4日11: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巡防一体机器人采购,招标人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徐庄煤矿-750西翼主运系统,共约4800米、战线长、设备多、托辊一万件、胶带近1万米、四个卸载点、电器繁多,系统日常巡查、防尘、配件运送依靠人工,效率低、耗时长、工作强度大、存在安全风险,长距离运输容易出现胶带与机架、托辊摩擦产生大量热量引燃积煤造成火灾,目前皮带巷缺少能够及时灭火和提前识别火点的设备。仅靠机头、机尾以及每500米一个的固定监控摄像头难以满足对系统的全程全时段监控,主运系统运行期间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长距离智能巡防一体化机器人由5T锂电池轨道运输监控车载机配备平板车水箱、除尘装置、自动跟踪灭火装置、智慧化无人驾驶、电机车智能避障功能、各类监控传感器、无线通信系统、车辆精确定位系统、PC端管理平台等组成,可实时采集沿途的音频、视频、温度以及设备(包括电机车运行情况,基站运行情况,传感器状态情况等必要设备信息)的状态信息,将其信息反馈显示在PC端管理平台,通过无线网络传输至管理后台,系统对回传的数据进行分析和筛选,可进行实时故障报警和潜在故障预警。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90日内到货。
2.4交货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大屯徐庄煤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集成商视为生产商。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锂离子蓄电池电机车、锂离子蓄电池电源、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充电机)须具有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须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扫描件。
3.4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声明,可以补充澄清(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格式补充澄清);投标人拒不补充澄清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请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若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https://www.aqbz.org/#/home)查询为准,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评标委员查询复核,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11月13日09:00到2025年11月24日17: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11月13日09:00到2025年11月24日23:59。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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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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