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
因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肃南皇城抽水蓄能建设管理营地项目采购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11月16日10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https://bid.powerchina.cn/bidweb/#/supplierLogin,以下简称“数智化平台”)。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15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数智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若对本竞价项目采购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5年11月14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通过数智化平台向采购人提岀答疑问题。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交货期 |
1 |
腻子 |
内墙用 |
210吨 |
合同签订后5日内 |
2 |
耐水腻子 |
内墙用 |
40吨 |
合同签订后5日内 |
3 |
石膏粉 |
内墙用 |
30吨 |
合同签订后5日内 |
4 |
耐水石膏粉 |
内墙用 |
8吨 |
合同签订后5日内 |
注: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技术规范书中供货范围相关内容。
二、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逆向竞拍报价方式,竞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多次通过数智化平台进行竞价,竞价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收报价。竞价最小幅度为0.1万元(即供应商在除首次报价外,每次进行竞价时所报价格不得高于:目前最低价-竞价最小幅度),供应商在参与每次竞价时均需上传最新版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才算有效竞价。
2、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6日10:00前(北京时间)
三、采购要求
1、竞价供应商需对所有分项进行报价,并写明单价及总价,综合单价里包含但不限于腻子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内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装卸、现场交货等。运费按到达项目指定地点交货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根据工程进度分批次进场,且接买方通知后3天内到货。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3、交货地点:肃南皇城抽水蓄能建设管理营地项目施工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产品必须符合《抹灰石膏》GB/T28627-2012,《建筑室内用腻子》JG/T 298 – 2010,《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2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要求等现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及生产企业标准。
4.2腻子材料品牌必须为立邦、三棵树、东方雨虹。
4.3响应人应在履行合同的全过程(从开始供货到最终验收),对所有供货和服务的质量负责,即要保证所有供货和服务质量符合合同中有关技术、交付、验收和价格所规定的要求。
4.4每批次货物进场时应随车携带6份该批次所有货物的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型式检验报告、送检样品等。
4.5对于所供腻子影响工程使用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收。如送到现场的腻子观感质量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采购人有权退货或拒付货款,响应人必须在当天将不合格腻子清出现场。如因上述原因造成买方停工损失,响应人需予以违约赔偿。
5、质保期:质量保证金为合同结算价的5%,质保期为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6、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满足腻子生产、安装专业资质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并在有效期内。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相关生产厂家授权资料的证明文件,授权书中需明确材料使用项目名称。
(3)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响应人必须为增值税纳税人,具有开具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的情形。
7、结算与付款方式:
1.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验货标准交货后,凭以下凭据在每月的15日-20日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
(1)已交货且未结算货物的全额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
(2)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的随车收货单。
2.付款方式:无预付款,甲方在结算挂账后次月60日前向乙方支付不超过上月已结算货款的50%,全部供货并验收完成60天内支付至不超过结算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货物的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卖方应提供与所供货物金额相一致的全额国家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提供虚假发票,发票的真实性由供货方负责。
甲方付款采用银行汇款、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电建融信和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进行付款,票据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注:若因业主付款滞后或甲方资金紧张的情况,导致甲方不能按照约定付款的,乙方充分理解并给予6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违约,乙方不得以此作为拒绝供货施工或延迟供货施工的理由,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不得因资金因素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若宽限期届满后,甲方仍不能付款的,应按照一年期 LPR(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单倍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利息总额不超过逾期金额的5%。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验收方式:进场后共同验收。
9、响应保证金:
9.1 形式:保证金形式
9.2 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9.3 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
9.4 保证金在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达。
10、本次采购将通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供应商需通过数智化平台,按照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四、报价明细表
1.报价汇总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税率 |
到站单价(元) |
到站总价(万元) |
1 |
XXXX |
XX |
XX |
XX |
XX |
||
合计 |
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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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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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到站单价包含材料费、辅材费、装卸费、现场管理协调费、资料费、运杂费、税金、仓储费、安全保险费、检测费、售后服务费、市场价格涨幅风险费、代理费、利润及管理费等一切相关费用。还包括卖方的合理利润及向社会缴纳的各项费用及各种协调费用等 2、采购结算时按照项目需求的发票类型开具合法的发票:提供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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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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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肃南皇城抽水蓄能建设管理营地项目部
地 址:甘肃省张掖市肃南固裕族自治县
邮 编:734400
联 系 人:张心语
电 话:18391093307
电子邮箱:2914918723@qq.com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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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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