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火工产品(电子雷管)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Y25-Z311-JC013
1. 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以下所列物资的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资格符合下述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2个标包,如下:
2.1.1.物资供应商新增准入标包。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物料编码 |
采购方式 |
1 |
A包-地震勘探电子雷管(二次) |
19030215 |
新增准入 |
注:投标人已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内本次招标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为准)一级物资供应商(制造商)及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火工产品供应商新增准入项目(ZY24-Z311-XZ114)中【A包-地震勘探电子雷管】已经中标但尚未入库的供应商均无需参与此次【A包-地震勘探电子雷管(二次)】项目新增准入的投标。
2.1.2集中采购区域定商定价共分1个标包,详见下表:
标包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元/发)(含税到货单价) |
物料编码 |
采购方式 |
2 |
B包-电子雷管 |
8# 0.45米 |
发 |
23.00 |
19030215 |
定商定价 |
注:报名【A包-地震勘探电子雷管(二次)】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报名【B包-电子雷管】。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以实际签约为准。
2.4 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A包-地震勘探电子雷管(二次)】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需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1.2【A包-地震勘探电子雷管(二次)】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国家工信部核准并经年审通过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为电子雷管)和省工办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相关单位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为电子雷管),且投标产品与许可产品一致。
3.1.3【A包-地震勘探电子雷管(二次)】提供相应等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以是第三方承运商)。
3.1.4【B包-电子雷管】投标人须是:
a.具备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一级物资制造商,且准入产品与投标产品一致。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投标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为准)状态均为“正常”,状态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b.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火工产品供应商新增准入项目(ZY24-Z311-XZ114)中【A包-地震勘探电子雷管】已经中标但尚未入库的供应商。
c.【A包-地震勘探电子雷管(二次)】标包的中标候选人。
以上b和c投标人如果中标后现场考查未通过,取消其中标资质。
3.1.5【B包-电子雷管】投标人必须具有并提供工信部核准并经年审通过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取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产品与许可产品一致。
3.2信誉要求(需提供网页截图)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和重大法律纠纷情况。
3.2.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3.2.4 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2.5投标人未被纳入到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以上要求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3其他
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