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PC-0103-25J5-ZG0008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4台套污水处理设备,项目资金已落实,用于本次公开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沙河抽蓄电站工程区位于沙沟河,为褒河右岸一级支流,褒河为汉江左岸一级支流。电站上水库位于沙沟河右岸葫芦坝洼地处,下水库位于沙沟河头道河至二道河之间,坝址位于头道河村上游,输水发电系统布置在沙沟河右岸雄厚山体内。上、下库间原始地形相对高差约 600m,下库有新云公路可以到达,上库有简易单车道可以到达,交通条件较好。水库主要任务为灌溉,灌溉对象为板凳堰灌区,该灌区属中型自流灌区,有效灌溉面积 1.673万亩左右,年取水量 1542 万 m3,灌溉用水保证率 75%。现状灌溉引水渠首位于下水库拦沙坝与挡水坝区间,修建下水库后将渠首移至拦沙坝前。工程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额定水头 478m,电站装机容量 1400MW(4× 350MW),设计年平均发电量 28.14 亿 kWh,年抽水用电量 37.52 亿 kWh。电站枢纽由上、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沙河项目采购污水处理设备4台套。
3、采购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污水处理设备 |
实际处理能力:300m³/h |
台 |
1 |
隧洞内污水处理 |
2 |
污水处理设备 |
实际处理能力:80m³/h |
台 |
3 |
隧洞内污水处理 |
数量及配置要求:见以下设备采购一览表。
备注:生产制造加工费、吊装费、运输费、运输国产中的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等一切费用(安装人员的一切费用需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包括诸如安装人员费、吊装费用、技术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
4、交货时间及地点
4.1交货地点:暂定发布中标通知书后25日内供货至现场,各投标人需结合设备生产时间、路途运输时间及现场安装调试时间,明确设备最晚交货时间。
4.2交货地点:水电三局沙河项目指定地点(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新街子镇栗子坝村附近)。
注:勉县新街子镇G108国道至项目道路沿途穿越铁路、高速公路处有限高(3.9米)限宽(3.6米)装置,高速公路处有限高(限高4.5米),请投标人实地考察后合理安排运输车辆。
因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场地位于施工隧洞洞口,场地有限,建议各投标人实地考察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场地后合理投标,以确保设备可正常安装使用。
5、污水处理设备质量技术要求
5.1. 主要技术参数:
(1)成套污水设备处理能力300m³/h;
动力设备电压380V,频率50Hz;
动力设备、电气设备绝缘等级IP=55;
污水处理设备碳钢防腐,设备内外厚浆型环氧沥青漆防腐;
水泵、压滤机、浓缩罐等外壳为油漆防腐。
(2)成套污水设备处理能力80m³/h;
动力设备电压380V,频率50Hz;
动力设备、电气设备绝缘等级IP=55;
污水处理设备碳钢防腐,设备内外厚浆型环氧沥青漆防腐;
水泵、风机铸铁外壳为油漆防腐。
6、质量要求:
6.1.1 所供货品在发货前应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最新标准及投标人企业标准。
6.1.2 质保期为货到工地现场经调试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满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投标人负责。
6.1.3 随机资料要求:设备交货时必须附带设备出厂合格证、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设备整机使用说明、设备整机零件图册、设备电气原理图。
6.1.4 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设计污水处理设备投标。
6.1.5 提供土建基础图纸。
6.1.6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7、付款方式:本次采购项目不设预付款。设备到达工地,安装调试初验收合格,试运行无故障后,双方签认验收合格单。签字日起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质保期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满12个月)支付。
8、其他要求
根据采购人设备管理要求,设备进场后需进行报审报验,成交人应积极配合提供采购人所需的一切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单位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持有具有国家要求的有效相关资质及体系认证书(包含营业执照、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参与投标。
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9月-2025年9月)具有污水处理设备供货业绩,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最少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金额明晰可辨,并附每份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9、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10、报价投标人不存在违规违法、禁止报价的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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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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