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左旗]沙尔沁工业区光伏示范小镇学校维修改造补充工程招标公告
沙尔沁工业区光伏示范小镇学校维修改造补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尔沁工业区光伏示范小镇学校维修改造补充工程 已由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呼和浩特开投置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沙尔沁工业区光伏示范小镇学校维修改造补充工程
2.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光伏示范小镇学校
2.3招标规模:在原改造基础上新增校园一卡通系统建设;校区监控系统改造;对210间学生宿舍进行电路改造;对室外操场进行维修改造,改造面积约4800平方米;同时购置并安装办公、教学等设备及配套设施。(具体建设规模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4项目计划投资:1087.277914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A1501002026021301001001 | 标段名称 | 沙尔沁工业区光伏示范小镇学校维修改造补充工程 |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建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电气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1087.277914 | 工期(日历天) | 102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责任方,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可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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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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